(四)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资源节约新机制。
1.建立政策支持体系。市发展改革委要会同市财政局、市地税局研究支持资源节约优惠政策,鼓励生产、销售和使用节能、节水、节材设备(产品),鼓励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要充分利用价格调节机制,大力推行峰谷电价,积极稳妥地推进以节水为核心的水价改革,研究制定垃圾价格体系,提高低密度住宅项目用地的土地出让金标准。加快建筑供热计量和收费制度改革步伐;加强新建建筑节能评估;制定优惠政策积极推进既有非节能建筑的节能改造试点工作。
市及区县财政部门要支持资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对重大节能、节水开发、示范和改造项目加大投资力度,并将节能、节水设备(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
2.建立技术服务体系。积极培育和发展各类资源节约技术服务机构,加强节能、节水监察(监测)机构的能力建设。建立节能融资担保体系,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和节能、节水、环保自愿协议等资源节约新机制。鼓励节能、节水服务中心开展节能、节水产品的认证或评审工作,把好市场准入关。
3.建立监督管理体系。全面推进土地、水、能源等资源的依法行政管理,完善执法体系。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对违法审批、占用、破坏和浪费资源的行为一查到底,决不姑息。
4.建立信息发布制度。有关部门要编制并发布“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系统”、“水资源利用年度报告”、“能源利用年度报告”;利用网络平台及时发布国内外各种能耗、水耗的信息,先进的技术和管理信息,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信息服务。通过发布产品目录、组织现场会、举办展览、技术交流等多种方式,加快先进成熟的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引导用户和消费者采用新技术,选购节能、节水型产品。
(五)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市发展改革和宣传部门要联合组织开展资源节约系列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有关资源节约方面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弘扬先进典型,曝光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行为,倡导节俭文明的生活方式,形成“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良好社会风尚。各区县、各部门及单位也要围绕系列宣传活动主题,结合“节能宣传周”、“节水宣传周”等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本市资源面临的严峻形势和节能潜力,提高公众的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市教委要按照教育部的统一部署,在青少年中开展资源节约宣传和实践活动,教育青少年从小养成节约资源的良好习惯。大力开展群众性的资源节约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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