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深化卫生体制改革。强化政府公共卫生管理职能,建立健全卫生医疗体系。加强公共卫生设施建设,充分利用、整合现有资源,建立健全疾病信息网络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医疗救治体系,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和突发性公共卫生应急能力。加快城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公立医疗机构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体制创新,发展多种形式的民办医院。加快药品流通体制改革,规范和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促进形成有序的医药流通竞争机制。合理配置城乡卫生医疗资源,改善农村卫生医疗条件,推进农村卫生院改革,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发挥中医中药优势,加强中西医结合。搞好环境卫生建设,树立全民卫生意识。健全卫生监督体系,保证群众的食品、药品和医疗安全。
八、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28)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许可事项,依法削减审批项目,简化审批程序,下放审批权限,扩大市县经济管理和社会管理权限。大力推进审批制度和审批方式创新,实施民间投资项目登记备案制和企业登记前置审批告知承诺制,加快建设全省网上审批系统。加强规范和监管,实行审批项目、条件和程序向社会公开,多渠道拓展公众监督,健全监督机制。
(29)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改革财政支出管理制度,实施部门预算改革,加快省级部门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积极探索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的转型,全面推行和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清理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加快转换财政职能,增加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环保和社会保障等公共事业的投入,大力支持农业和农村事业发展。改革地方财政分配体制,统一事权财权,理顺省、市(县)财政关系,调动两个积极性。增强财政调节功能,运用转移支付手段,协调城乡差距、收入差距、地区差距。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和对或有负债的有效监控。加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对本级政府预算的审查和监督。
(30)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完善投资活动的利益激励和风险约束机制,逐步形成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新型投资体制。除关系经济安全、影响环境资源、涉及整体布局的重大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及限制类项目之外,其他项目实行备案制。健全政府投资决策和项目法人约束机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和改进对政府投资的监督,提高投资效益。放宽投资领域,降低投资门槛,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建设、公用事业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和文化产业等领域。运用市场经济方式,引导社会投资方向,防止无序竞争和盲目重复建设。
(31)创新公共行政管理体制。完善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加快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重大战略的研究制定,运用规划、产业指导目录、信息发布等手段,完善和探索省级政府经济社会调节管理方式。完善政府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决策程序,推行重大问题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建立重大事项的社会公示和社会听证制度,增强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完善统计体制,健全经济运行监测体系。发展电子政务,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进一步调整各级政府机构设置,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理顺职能分工,实现政府职责、机构、编制的法定化。探索乡镇机构设置和财政体制改革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