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推动企业和产品“走出去”。进一步实施“四个多元化”战略,巩固和发展我省外贸出口比较优势。深化外贸体制改革,推进国有外经贸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不断完善出口促进政策,进一步支持各种所有制企业扩大出口,不断扩大外贸经营主体队伍。继续深度开发传统出口市场,加快开拓新兴出口市场,建立完善浙江商品全球营销网络。提高出口商品质量、档次和附加值,大力培育名牌产品,扩大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和优质农产品出口,发展加工贸易和服务贸易,增强出口竞争力。支持企业和专业市场“走出去”拓展国际市场,鼓励企业到境外设立贸易机构,建立生产基地,组建研发中心,开发当地资源。推进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完善对外投资服务体系,赋予企业更大的境外经营管理自主权,健全境外投资企业的监管机制。鼓励各类企业跨国经营,支持有实力的企业集团发展成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跨国公司。
(19)积极参与和推动区域经济合作。积极推进和扩大对内开放,创造区域经济合作与发展的良好机制和环境。主动接轨上海,共同推进长江三角洲的合作与发展,实现市场相通、体制相融、资源共享、交通共连、人才互通和产业互补。继续积极参与西部大开发,做好对口帮扶工作,主动参与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振兴,实现市场拓展和企业跨区域扩张,进一步拓展我省发展空间。加强与港澳地区及边境省区的经济合作。
六、推进就业和分配制度改革,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20)完善劳动就业体制。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改善创业和就业环境。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完善市场导向就业机制。注重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中小企业,采取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扩大社会就业。构建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就业培训体系,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加强职业教育培训,培养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产业技术工人队伍。加快实施“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提高农民就业技能。完善和落实就业和再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帮助特殊困难群体就业。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21)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健全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机制,理顺分配关系,规范分配秩序。加强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完善机关和事业单位工资管理和分配制度,规范职务消费,加快福利待遇货币化。健全个人收入监测办法,强化个人所得税征管。
(22)深化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加快建立与浙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城乡统筹、多层次、全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从各地实际出发,探索完善城乡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坚持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逐步做实个人账户。建立健全省级养老保险调剂基金,进一步完善市县统筹,条件具备时实行省级统筹。加快推进经济发达地区养老保险全覆盖,逐步实现全省全覆盖。积极扩大失业、医疗保险覆盖面,继续推行职工工伤和生育保险。积极推进机关和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加快建立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健全城乡低保制度,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强化基金征缴,多渠道筹资,切实提高基金支付能力。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补充保险,积极发展养老、医疗的商业保险。加快推进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的集中供养,保证基本生活。改革社会救助管理体制,完善救助政策,整合救助资源,健全救助体系,提高救助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