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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

  加快党政机关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并改进考试录用制度,完善选调制度,注重选拔年轻干部、高知识层次干部及有基层工作经验的干部充实党政机关。推行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完善党政机关干部年度考核制度,建立健全党政机关干部退出和淘汰机制。重视女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
  7.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围绕发展具有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加快培养造就一大批职业化、现代化、国际化的优秀企业家。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建设一支政治上强、能够忠实代表和维护国家利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国有企业产权代表;建设一支精通国际经济和法律的复合型管理人员队伍和能够监督国有资产有效运营的专职监事队伍。完善市场化配置方式,全面实施经营者市场准入,优化经营管理人才资源配置。建立任职资格评价体系,开展经营管理者资格评定工作。
  8.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强化高层次人才的培养,配合国家实施“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长江学者计划”,继续实施省“333工程”。抓紧培养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技术、先进制造技术等关键领域的高级人才和急需人才,包括具有较高素质的高级技术工人;抓紧培养熟悉国际经贸规则和经济运作的国际型、专业型和复合型人才;抓紧培养金融保险、法律、公共管理、文化艺术、交流传播和现代管理等方面的高级人才,加快构筑人才高峰。
  重点培养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省属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企业等学术性、技术性较强的单位领导班子必须配备1-2名40岁以下的青年高级人才。博士生导师可不占专业技术岗位职数。省有关部门要制定全省紧缺专业人才资助培训计划,采取公开报名、择优选拔的方式,重点资助一批35岁以下、获硕士以上学位的优秀青年人才到国内外知名大学、科研机构深造,努力形成优秀青年科学家群体和技术专家群体。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倡导积极进取、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团结协作的精神风尚。
  9.建立健全继续教育体系。以改善知识结构、增强创新能力、提高综合素质为目标,分类分层次开展以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为主要内容的培训。尽快出台继续教育的地方性法规,明确各类人才接受和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完善政府、单位、个人三方负担的继续教育投入机制,建立带薪学习制度和经费保障制度。鼓励企业与省内外高等院校联合办学,大力推进中外合作办学。加快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建立覆盖全省的教育培训信息网,形成终身化、网络化、开放化、自主化的终身教育体系。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学习型社区”、“学习型城市”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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