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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

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
(2003年5月14日 苏发[2003]11号)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培养和造就一支宏大的高素质人才队伍,适应江苏实现“两个率先”目标的需要,根据《2002-2005年全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中办发〔2002〕12号)精神,结合江苏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作如下决定:
  一、牢固确立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战略地位
  1.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显著成绩。近年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面向江苏经济社会发展,积极探索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才资源开发的新途径,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人才总量稳步增长,2002年全省人才资源总量达428万人,其中高层次人才16.4万人,继续位于全国前列;人才队伍结构得到优化,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素质不断提高,“333工程”和“六大人才高峰”向纵深推进;人才引进力度进一步加大,海内外一大批优秀人才来我省创新创业;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入,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格局正在形成,人才环境逐步改善。
  2.人才队伍建设面临严峻形势。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人才已成为国家与区域竞争的焦点。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阶段。新形势、新任务对人才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面对人才竞争的严峻形势,应该清醒地看到,我省人才队伍建设还存在不少问题:高层次、复合型的创新创业人才比较短缺,紧缺人才的流失较为严重,人才结构不尽合理,分配制度改革步伐还不够快,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3.确立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战略地位。江苏要实现“两个率先”,人才是关键。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必须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决定性作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牢固树立“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切实把人才工作摆上重要战略地位,积极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努力造就数以千万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百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批拔尖人才、创新创业人才。要坚决冲破一切妨碍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改变一切束缚人才发展的做法和规定,革除一切影响人才发展的体制弊端,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努力形成人才辈出、各尽其能、各得其所的生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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