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扩大对外开放。建立高效的涉外经济管理体制和服务体系,提高投资与贸易的自由与便利程度,切实降低投资成本和商务成本。吸引更多的跨国公司在京设立地区总部、投资公司、研发中心和采购中心。完善外资并购的操作办法,为外商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国企改组改造创造条件,使实际利用外资较大幅度增长。鼓励有实力的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开发国外资源,发展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发展知识密集型的专业服务贸易,推进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等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继续实施出口多元化战略,支持和资助高新技术企业、中小企业和软件出口企业开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重点扶持一批获得进出口权的私营企业,培育外贸出口新的增长点。开放旅游市场,提高服务水平,培育高端市场,提高旅游业竞争力。
加强市场监管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关系群众生产、生活安全的商品为重点,健全产品质量监管机制,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商业欺诈等违法经营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和畜禽疫病防治体系建设,完善安全协作监管机制,切实维护首都食品、药品安全。加强对自然垄断行业的有效监管,维护和健全市场秩序。增强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信用意识,发展和规范信用服务机构,逐步开放信用服务市场,强化信用监督体系建设,加大对失信的惩戒力度,努力建设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
四、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优化发展环境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化发展环境,关键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要加强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政府的工作重心要切实转到制定规则、强化管理、加强监督和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服务上来。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的要求,党政机关必须与所办的企业和营利性事业单位彻底脱钩。积极推进国家公务员制度和事业单位改革。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依法规范政府部门的机构设置和权限,切实解决层次过多、职能交叉、人员臃肿、权责脱节等问题,不断提高行政工作效率。健全公共财政体制,完善经济社会统计监控体系。加快经济立法,加强依法行政,确保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不断完善法制环境。推行全程办事代理制,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创新。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环节。改变非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审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增加审批程序的透明度,建立健全审批监督机制。清理和规范行政性收费,严格查处乱收费、乱培训、乱摊派等行为,依法保留的行政性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年检方式,最大限度地取消不必要的年检内容。推进政务公开,公开办事程序、标准和结果,增强政策的透明度。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积极采用现代技术手段提高政府办事效率和管理与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