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完成网站建设并正常运行的单位,应按上述要求调整有关设置。尚未建设而准备单独建设网站服务器系统的单位,可以按照上述要求自行开发设计子网站。对自行开发有困难、信息容量较小的单位,可以向“中国浙江”政府门户网站申请利用主网站空间建立虚拟子网站。
附件4:
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网上政务公开和网上审批事项报送规范
一、报送内容及格式
(一)机构人员信息
机构信息:机构(单位)全称、地址、邮政编码、公开(监督)电话、主要职能、E-mail地址。
领导信息:领导班子成员姓名、照片、职务、分管范围、办公室电话、E-mail地址。
岗位责任人信息:姓名、职务(职位)、工作职责、办公室电话、E-mail地址。
(二)行政审批事项
1.审批项目的名称
2.受理部门
3.审批项目编号
4.审批项目依据
5.审批收费依据
6.审批总时限
7.审批程序
(1)受理
①条件。申办人需提交的相关申办材料
②标准。申办人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③本岗位责任人
④岗位职责及权限
⑤办理时限
⑥需征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意见的办理时限
(2)审核
①标准
②本岗位责任人
③岗位职责及权限
④办理时限
(3)复审
①标准
②本岗位责任人
③岗位职责及权限
④办理时限
(4)会签
①标准
②本岗位责任人
③岗位职责及权限
④办理时限
(5)审定
①标准
②本岗位责任人
③岗位职责及权限
④办理时限
(6)告知
①标准
②本岗位责任人
③岗位职责及权限
④办理时限
(7)投诉
①本岗位责任人
②岗位职责及权限
③投诉途径及方式、电话
④办理时限
⑤告知方式及时限
(三)申报(审批)表格
行政审批涉及的各类表格由各有关单位按照各自的标准统一制作成WORD和PDF两种格式。
二、报送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