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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国浙江”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的通知

  已完成网站建设并正常运行的单位,应按上述要求调整有关设置。尚未建设而准备单独建设网站服务器系统的单位,可以按照上述要求自行开发设计子网站。对自行开发有困难、信息容量较小的单位,可以向“中国浙江”政府门户网站申请利用主网站空间建立虚拟子网站。

  附件4:

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网上政务公开和网上审批事项报送规范

  一、报送内容及格式
  (一)机构人员信息
  机构信息:机构(单位)全称、地址、邮政编码、公开(监督)电话、主要职能、E-mail地址。
  领导信息:领导班子成员姓名、照片、职务、分管范围、办公室电话、E-mail地址。
  岗位责任人信息:姓名、职务(职位)、工作职责、办公室电话、E-mail地址。
  (二)行政审批事项
  1.审批项目的名称
  2.受理部门
  3.审批项目编号
  4.审批项目依据
  5.审批收费依据
  6.审批总时限
  7.审批程序
  (1)受理
  ①条件。申办人需提交的相关申办材料
  ②标准。申办人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③本岗位责任人
  ④岗位职责及权限
  ⑤办理时限
  ⑥需征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意见的办理时限
  (2)审核
  ①标准
  ②本岗位责任人
  ③岗位职责及权限
  ④办理时限
  (3)复审
  ①标准
  ②本岗位责任人
  ③岗位职责及权限
  ④办理时限
  (4)会签
  ①标准
  ②本岗位责任人
  ③岗位职责及权限
  ④办理时限
  (5)审定
  ①标准
  ②本岗位责任人
  ③岗位职责及权限
  ④办理时限
  (6)告知
  ①标准
  ②本岗位责任人
  ③岗位职责及权限
  ④办理时限
  (7)投诉
  ①本岗位责任人
  ②岗位职责及权限
  ③投诉途径及方式、电话
  ④办理时限
  ⑤告知方式及时限
  (三)申报(审批)表格
  行政审批涉及的各类表格由各有关单位按照各自的标准统一制作成WORD和PDF两种格式。
  二、报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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