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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国浙江”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的通知

  随着网站的进一步发展,“中国浙江”政府门户网站将逐步扩大和调整相关栏目,体现政府网站信息的权威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四、建设方式
  “中国浙江”政府门户网站按照“单位组网、专题组栏、高效链接”的模式,由省政府办公厅与省政府直属各单位合办共建。省政府办公厅负责门户网站的总体规划、栏目设置、督促检查、网站运行监控等。网站的软件开发、日常维护由省政府办公厅负责,网站内容由省政府直属各单位负责提供(具体分工另行通知)。“单位组网”是指省政府直属各单位、各市政府建立独立的子网站,按省政府门户网站的统一规划设置相关栏目;“专题组栏”是指省政府门户网站将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在门户网站的显著位置组成各种专栏,由有关部门负责维护,以方便公众访问;“高效链接”是指省政府门户网站和各子网站之间的链接要高效、畅通。
  省政府直属各单位、各市政府要按照“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对本单位进入省政府门户网站的内容进行严格把关,及时组织内容上网,提高信息的时效性。对统一设置自行上网的栏目,省政府直属各单位、各市政府要认真组织落实,保证与省政府门户网站的“高效链接”。没有统一要求的,省政府直属各单位、各市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置栏目,办出特色。
  五、组织领导
  由省政府办公厅牵头,有关部门参与,成立“中国浙江”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协调小组,负责门户网站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各市政府要高度重视政府网站建设工作,确定一名领导同志负责,并由办公室(厅)牵头,有关部门参与,按照建站规划要求,与主网站协同建设、分级管理,确保网站建设和运行管理的正常进行。
  六、时间要求
  2003年11月底前,基本完成门户网站建设,投入试运行。省政府直属各单位和各市政府子网站同步完成各自网站的建设工作,并实现与门户网站的链接。
  2004年3月,网站正式运行。
  七、其他事项
  请省政府直属各单位、各市政府按附件所列《子网站建设基本要求和规范》、《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网上政务公开和网上审批事项报送规范》的要求,于6月30日前将《子网站建设工作计划表》及网上政务公开和网上审批事项报送省政府办公厅信息中心,同时请确定一名报送责任人,并告知责任人的姓名、所在处室、职务、办公室电话和E-mail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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