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下旬—6月中旬)。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意见,对整治工作做出周密部署。
(二)组织实施和督查阶段(6月下旬—12月)。各地要按照确定的整治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开展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省里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市的整治工作进行督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2005年1月)。各市要将本地区开展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于2005年1月31日前报省药监局。
五、加强领导,抓好落实,确保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突出重点,落实责任,扎实工作,稳步推进。各级药监、卫生、公安、工商、邮政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按照部门职责分工,齐抓共管,提高整治工作的整体效能。对重大案件的查处要加强调度、挂牌督办,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山东省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全国农资打假护农专项治理行动电视会议和全省食品药品农资专项整治工作电视会议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核心,以加强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为手段,公正严格执法,严厉打击侵犯农民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农村经济顺利发展、农村社会稳定和粮食生产安全,达到“打假、护农、保粮、增收”的目标。
二、工作重点
(一)紧紧围绕重点季节、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品种和大要案查处,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机及零配件、渔机渔具等七大类农资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1.重点品种。根据国家统一部署,2004年的整治重点品种为种子和农药。种子整治以杂交玉米、棉花、小麦和蔬菜种子为重点,加强源头质量控制。农药整治重点是高毒杀虫剂,突出整治掺杂高毒农药复配产品和不合格农药标签。
2.重点地区。将群众投诉多、社会反映强烈、农资市场秩序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地方作为重点地区,集中查办。对领导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地区,要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领导的责任。
3.重点市场。各地要针对不同农资品种,确定专项整治的重点市场。要加强农村市场监督检查,抓好县及县以下的农资市场整顿工作。坚决取缔经营假冒伪劣农资的摊点,坚决打击流动加工点、分装点和地下黑窝点,彻底封堵假冒伪劣农资的流通渠道。加强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农资集散地的摸底调查,对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单位,要向社会公布。
4.重点季节。各级农业部门要在农资使用高峰的春秋两季,以杂交玉米、棉花种子为切入点,组织开展以发芽率为重点的种子质量抽查。农药打假重点放在生产和流通领域,严厉打击无证生产农药和擅自扩大高毒农药适用范围的非法行为。
5.大要案查处。各级农业部门要与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密切配合,按照“五不放过”(案情没有搞清的不放过、假冒伪劣商品的源头和流向没有查明的不放过、制假售假责任者没有依法处理的不放过、该移送司法机关没有移送的不放过、支持或参与制假售假的机关工作人员没有受到追究的不放过)的原则,抓好农资打假案件查处工作。2004年要集中力量抓源头,端窝点,打惯犯,通过查处大要案,该曝光的产品要曝光,该撤销登记许可证的要撤销,该处罚的企业要处罚,该严惩的犯罪分子要依法严惩。同时,各地要加强重大案件上报工作。凡是跨县的假农资案件,要及时上报省主管部门,由省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