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大宣传力度,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大力宣传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情况和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所取得的成绩,加强正面引导,公布一批优质产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曝光典型案例,正确引导消费,避免过度渲染和恶意炒作。要普及食品科学消费知识,增强群众的自我保护和安全防范意识,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各地要设立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监督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举报违法经营行为,为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群众基础。
山东省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全省食品药品农资专项整治工作电视会议精神,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4年药品市场专项整治、专项检查工作统一部署,切实抓好我省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强化监管职能,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犯罪活动,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活动为重点,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坚持开展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加强市场监督与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相结合、打假制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发展现代流通方式,开展药品质量认证,完善药品监管体制,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二、整治目标和重点
(一)整治目标。按照“疏堵结合,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结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4年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探索建立药品监督管理的预警机制、快速反应机制、长效监管机制和激励机制。通过阶段性集中整治,使生产销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大案要案得到及时查处,药品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二)整治重点。以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为主题,突出“查处非法经营,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规范医疗机构用药行为”4个重点,抓好药品、医疗器械生产和市场准入两个环节,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犯罪活动,捣毁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窝点,依法查处无证生产、经营和使用药品、医疗器械产品的违法行为。
1.重点产品。国家和省药品质量公告公布的不合格药品、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以及近两年来查处的制售假劣药品、一次性医疗器械案件发现的品种,中药材和中药饮片。
2.重点地区。与外省相邻的鲁西南、鲁西北地区,假劣药品案件多发地区。
3.重点单位。日常监管中发现的药品生产、经营及使用秩序混乱和有违规不良行为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药品质量抽验不合格的单位;城镇个体诊所、门诊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
三、整治措施
(一)加大整顿规范药品市场工作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一次性医疗器械违法行为。继续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以农村药品质量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和专项监督检查活动。一是结合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开展农村药品质量监督检查;二是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监督检查;三是继续开展打击制造邮售假药专项活动;四是开展打击制售假劣藏药专项整治工作;五是开展疫苗经营专项整治工作;六是清理和整顿虚假药品、医疗器械广告。认真贯彻执行《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开展整治打击制售假劣药品、一次性医疗器械的违法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