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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点(段)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失效]

  四、工作目标
  (一)16处省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点(段)必须于2004年年底前治理完毕。具体隐患点为:
  杭州市绕城公路0KM+700M—2KM+300M。
  余杭区的09省道翁梅立交桥至高速入口(0KM+500M—1KM)、09省道上环桥村路口至小林路口(7KM+700M—8KM+700M)、09省道东西大道路口至大方加油站(4KM+250M—5KM+250M)、01省道十二堡加油站南200米至乔司镇政府(9KM+500M—10KM+700M)、02省道闲林华丰村路口至和睦路口(2KM+800M—3KM+700M)、02省道中泰水塔村至良种场路段(11KM+350M—13KM+00M)、04省道黄湖街至浪河口村(12KM+880M—14KM+350M)、04省道下凉亭(20KM+0M—20KM+400M)、104国道顾家埠村至新圩村(1427KM+950M—1429KM+550M)。
  萧山区的104国道新街元沙村(1481KM+1482KM)、03省道张郎灯村(20KM+400M—21KM)、03省道戴村镇人民路口。
  临安市的02省道朱村岭地段(24KM+700M—25KM+400M)。
  桐庐县的320国道窄溪交叉路口(283KM+500M)。
  建德市的320国道323KM+910M—323KM+940M。
  (二)其余交通安全隐患点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按照治理措施到位、安全防护设施齐全的公路安全防护设施标准,新建防护墩、防撞墙、防护栏并实施工程改造,以优化道路交通安全环境、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事故发生。
  通过治理,力争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有所下降,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
  五、资金来源
  (一)按市场化运作的道路由责任业主出资。
  (二)重点区、县(市)政府专项配套资金(主要用于县、乡道)。
  (三)省交通厅公路安全防护工程下拨的补贴经费(主要用于国、省道)。
  (四)市政府筹措部分资金,用以奖代拨的方式进行补贴(主要用于六城区)。
  六、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2004年7月至9月):确定治理方案。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各区、县(市)政府组织交通、公安、公路管理、安监等相关部门或聘请专家,对辖区前期摸查确定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点(段)进行实地踏勘,确定一批治理重点,根据先易后难,先重点后一般的工作要求,提出相应的治理工作方案,报市政府备案。
  第二阶段(2004年10月至2005年6月):强化措施。根据本方案的工作要求,各区、县(市)应迅速全面启动道路交通隐患点(段)治理工作,逐步逐段制定具体的治理措施,积极筹措资金,落实责任业主和责任人,做到定责任、定目标、定时间,分批、分步限期治理,推动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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