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
推进资本市场发展的若干意见
(杭政函[2004]10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4〕3号)提出了支持资本市场发展的有关政策,对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进行了全面规划。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发〔2004〕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资本市场发展的现状和特点,提出以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对实现我国本世纪前20年国民经济翻两番战略目标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培育和发展资本市场对于杭州经济整体发展的重要作用,高度重视资本市场对发展杭州优势产业、加快结构调整与产业升级、推进“工业兴市”等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功能。要按照国务院国发〔2004〕3号文件提出的任务目标,切实转变思想,改进工作方法,把培育和发展资本市场纳入杭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金融业作为杭州的支柱产业,扩大直接融资,完善市场体系,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及时制定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发〔2004〕3号文件的责任目标,加强协调,完善管理,改进服务,争取经过5年左右的努力,把杭州建设成为长三角资本市场最发达地区之一。
二、认准目标,制定规划。按照把杭州建设成为区域性金融中心城市的目标,科学合理地制定多层次区域性资本市场的中长期规划和具体发展计划,完善市场功能,优化资源配置,率先建立起结构合理、机制健全、功能完善、协调发展、透明高效的区域性资本市场体系。
三、加快上市,规范运作。力争用5年时间,利用证券市场直接融资,使杭州市上市公司的数量、融资额、市值占GDP比重及股份有限公司数量实现全面翻番,取得省内上市工作龙头地位。要抓住深圳中小企业板开放和新股发行市场推行保荐制度的重大机遇,加快推进民营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充分利用杭州先进制造业基地和IT产业优势,加快海外上市步伐;对具备一定实力又暂时不具备A板上市条件的企业,鼓励买壳上市。要进一步提升杭州环境优势,完善资本市场体系,加大资本市场开放力度,争取外地上市公司总部移师杭州。
四、依托市场,扩大融资。一是鼓励本地大企业、大集团和各类资产经营公司进入资本市场。通过资本运营实现资产的优化配置和保值增值。二是引导公用事业类、基础设施类、旅游类、技术含量高的企业进入资本市场,扩大融资渠道。三是加快推动民营企业进入资本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