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确认程序
1.从教育部的通报与指示获悉;
2.设区市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做出初步判断;
3.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各方面情况并提出处置建议;
4.省领导小组确认泄密危害等级。
六、应急处置措施
(一)黄色级:
1.省教育厅立即按本应急处置预案开展相应工作。
2.省公安厅立即对互联网进行严密监控;发现与泄密相关的信息,采取措施控制有关嫌疑人,并将相关网站信息通知省通信管理局和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督促当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及时破案。
3.省通信管理局立即对互联网进行严密监控,防止与泄密有关的信息在互联网散布,发现或得知有关网站发出此类信息立即按程序将其封闭;根据需要,控制其他公共电信手段的通信范围,将有关的情况通报省公安厅和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4.省委宣传部立即采取有效手段,在破案前防止新闻媒体对泄密的有关情况进行报道和炒作。
5.省保密局和省监察厅组织、协调泄密情况发生地的保密和监察部门参与案件的查处工作。
6.设区市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省领导小组的部署,启动本级应急处置预案,协调有关部门,立即着手开展调查、处理、侦破工作,并将有关进展情况随时上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7.案件侦破前,设区市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均要对有关新闻报道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归口管理,严禁媒体擅自报道和炒作。
8.考前未能破案,但确信试题并未大规模扩散,经省领导小组批准,考试可以如期举行。
9.考前破案,取消有关考生的考试资格;录取前破案,取消有关考生的录取资格;在录取工作结束后破案的,开除所涉及人员的学籍;
10.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即时向教育部上报有关情况。
(二)橙色级:
情况一(试卷使用范围在两省以上):在网络或其他媒体上未发现泄露试题,初步判断窃密性质为自用,传播范围有限,采取的处置措施同黄色级。
情况二(试卷使用范围在一省内):在网络或其他媒体上已发现试题泄露,初步判断窃密性质为贩卖或蓄意破坏,传播范围较广,采取的处置措施同红色级。
(三)红色级
1.省公安厅派出由有关处室领导带队、有技术专家参加的领导小组立即赴相关地区,指导、督促当地公安机关及时破案。
2.省委宣传部组织、协调新闻媒体按照省领导小组批准的统一口径进行正面报导,引导社会各界特别是考生、考生家长对延期考试的决定给予充分理解,对不服从大局、擅自或恶意炒作的新闻媒体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