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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南京市200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二、2004年全市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预测依据
  1、根据我市地质环境条件,山体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的发生规律和特点;
  2、根据我市市域降雨主要集中在汛期且连续暴雨的可能性较大的特点和趋势;
  3、根据我市经济活动多的实际情况;
  4、根据我市历年地质灾害调查、监测资料。
  (二)2004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依据上述原则进行综合分析后预测:我市受地理位置、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土壤类型和年降雨量分布极不均匀等多种自然因素和条件的迭加影响,以及近年来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市经济社会活动范围逐步扩大,工程建设逐渐增多等各种人为因素的影响,地质灾害的发生仍将不可避免。
  2004年地质灾害仍将以黄土岗地和山区浅表层风化残坡积土层产生的土质崩塌、滑坡为主,地面塌陷也会有少量发生。预测地质灾害仍将集中发生在今年5~9月份这个时间段,特别是7、8两月主汛期,受连续暴雨的影响,仍有可能发生群发性地质灾害。
  三、2004年全市重点防治区和隐患点
  (一)重点防治区
  根据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成果,结合历年各区、县地质灾害发生的频率和程度,以及我市地质环境特点,经综合分析预测,我市易发生地质灾害的重点防治区为浦口区、鼓楼区、栖霞区、雨花台区、江宁区和六合区(附表一)。各区县要将丘陵岗地区,特别是黄土岗地区列入防治崩塌、滑坡地质灾害的重点防治区;地下采矿形成的地下采空区、岩溶发育区列入防治地面塌陷的重点区;露采矿山宕口、尾矿库和固体废弃物堆放场列入防治山体崩塌、滑坡和溃坝的重点区。
  (二)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点
  根据2003年地质灾害防治成果和今年汛前地质灾害调查结果,初步确定今年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62处(附表二)。各区县要认真开展汛前地质灾害调查工作,排查地质灾害隐患,对新发现的隐患点和危险点,要作为今年重点防治对象,做好监测预报工作。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大事,关系到本地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各级政府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本着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394号令《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不懈地抓好、管好。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市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统一部署、指导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区县政府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成立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领导机构,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气象部门做好气象服务保障工作;建设部门要抓好地质灾害导致危房的防治工作;水利部门要抓好河道、水库等周边地区地质灾害的防治;交通部门重点抓好公路沿线地质灾害的防治;旅游部门重点抓好风景旅游区地质灾害防治。其他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明确职责,齐心协力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加强地质灾害调查和监测,建立群测群防网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突出“以人为本”,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各地要结合实际,认真开展汛前地质灾害调查工作,摸清本地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的分布情况、危害程度,及时设置监测点,把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发至地质灾害防灾负责部门或单位、负责人和受灾害威胁的群众手中,建立群测群防网络,落实防灾责任制,并做好日常监测、防灾、避险等各项工作。各区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做好调查工作的基础上,制定本地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并报市国土资源局备案。
  溧水县、高淳县要积极开展地质灾害调查与规划工作,为科学防灾奠定基础。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年内完成城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工作,经专家论证后报市政府批准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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