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京市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
市政府成立南京市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领导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和抢险救灾工作。
1、指挥部组成:
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员:市计委、经委、建委、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公安局、水利局、民政局、卫生局、交通局、安监局、地震局、气象局、旅游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
2、指挥部职责:
(1)统一领导和指挥全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2)调动、整合全市救灾力量,决定并组织制定抢险救灾对策和措施;
(3)根据抢险救灾工作需要,启动《南京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二)指挥部办公室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1、办公室组成:
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市国土资源局分管副局长兼任。成员由市国土资源局地质环境处及有关处室的负责同志组成。指挥部办公室设江南、江北应急分队。
2、办公室职责:
(1)迅速了解、收集、汇总及分析灾情,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2)传达指挥部的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
(3)负责与上级地质灾害应急机构保持联系,协调市政府的应急救灾工作;
(4)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会商灾害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为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
(5)负责灾情和抢险救灾工作的信息发布,统一向新闻单位提供信息,做好宣传、报导等工作;
(6)负责处理指挥部日常事务,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有关部门的职责
市计委、经委:负责重大救灾项目和应急治理项目计划的协调安排和监督管理。
市建委:组织发生或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地区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危房检查,指导群众安全转移;组织灾区供水、供气、城市道路、排水等有关设施的防护、巡查、抢修和排险,保障灾区供水、供气;组织行业主管部门抢修因灾受损的市政公用设施,帮助灾区制定和实施重建规划。
市国土资源局:承担南京市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汛前地质灾害调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预警体系、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查检查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构筑群测群防网络;组织应急调查、灾情核查和灾害监测工作并对灾害的发展趋势进行预测;会同市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助的部署、监督和技术指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灾害评估,确定地质灾害应急治理项目。
市财政局:负责筹集救灾应急资金及其下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为救灾应急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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