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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意见[失效]

  12、进一步规范办学体制改革。中小学办学体制改革试验,要以国家的法律法规为依据,有利于九年义务教育的巩固提高,有利于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幼儿教育,不得将公办学校、幼儿园以出售、拍卖等方式进行转让,不得将公办学校、幼儿园改为民办实行高收费。
  13、深化农村中小学课程和教学改革。加强对农村中小学课程改革的指导,确保农村中小学课程改革的顺利进行。农村初、高中适当增加职业教育内容,并积极创造条件或利用职业学校的资源,开设以实用技术为主的课程。继续开展“绿色证书”等职业资格证书教育,努力提高服务“三农”的水平。
  14、加强对口支援工作,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加强城市对农村教育的支援和服务,建立多种形式对口支援的制度。市级机关对挂钩帮扶区县每年应有教育援助项目。省级以上重点高中要通过一帮一等多种形式,支持农村教育的发展。对口支援要讲究实效,在项目、资金、设备、智力、招生等方面,提供实实在在的支持。
  五、进一步增强教育为“三农”服务的能力,努力提高农村劳动力的素质
  15、整合教育资源,提高“三教统筹”水平。要根据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坚持为“三农”服务的方向,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整合农业、科技和教育的力量,加强“三教统筹”和“农科教”结合。充分发挥农村职业学校、成人学校和其他培训机构的作用,广泛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多内容的教育培训活动,努力构建实用型、开放型现代农民文化科技教育培训体系。
  16、坚持就业导向,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各区县要集中力量办好若干个骨干和示范性职业教育机构或专业。积极鼓励行业、企业、社会力量和吸引外资举办职业教育机构。积极鼓励农村职业学校和城区职业学校联合办学,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继续推进农村职业学校课程改革和专业现代化建设。全面推行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实行学分制等弹性学习制度,为学生半工半读、工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提供方便。大力开展就业指导和创业教育,增强农村新一代劳动者的创业意识和创业本领。
  17、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积极开展农村成人教育。采取灵活多样的办学模式,每年开展农村从业人员教育培训3万人次,农村基层干部、科技带头人和农民经纪人等致富骨干培训2万人次。要继续加强镇(街道)成人教育阵地建设,配足配好成人教育中心校专职教师,逐步形成政府资助、用人单位出资、培训机构减免费用、农民适当分担的投入机制。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村应届返乡初、高中毕业生培训率要达到98%以上,推荐就业率达到80%以上,全面提升农村劳动力适应城镇和非农产业就业的职业能力。加强职业培训与劳动力市场的紧密结合,开展“订单式”培养。城市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要对进城务工农民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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