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力推进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切实改善学校办学条件
7、加快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在确保九年义务教育实施的基础上,合理设置中小学。区县按0.8—1万人口配置一所小学,3—5万人设置一所初中。做大做强镇中心学校(一般达到四轨以上),减少村小(办学点)数量,全面改善村小办学条件;积极推进高初中分设,调整兼并一批规模小、条件差、办学效益低下的初中,集中力量办好初中。在条件具备、强化管理的前提下,逐步发展寄宿制学校;积极探索九年一贯制学校。
8、切实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到2005年,全市每一所农村中小学校都要有卫生的饮用水、达标的厕所,宿舍安全宽敞,食堂卫生。各级政府和学校要把学生安全工作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妥善解决远距离学生上学交通问题,加大对学生上学用车的管理,确保学生上学放学的安全。继续加强农村中小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装备的标准化建设。加快“三新一亮”工程实施进程。为每个学生配齐符合标准的课桌凳,为每个教室配置符合标准的照明设备和讲台,全面提升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加大投入,提高实验室、图书馆和音体美劳技等教育设施的建设标准。到2005年,全市农村初中和村完小基本达到省有关教育装备的新标准。
9、大力推进农村教育信息化。到2005年,农村初中和村完小实现“校校通”,布局调整后的定点小学配齐计算机房,并能上网;镇中心小学、定点初中、区县高中都建有多媒体网络教室,并与英特网互联或能模拟上网;农村中小学要按规定开设信息技术必修课。市、区县通过网络将城市优质教育资源传播到农村各类学校,提高信息技术与其他学科教学的整合水平。
四、深化办学体制和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农村教育整体水平
10、继续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严控初中生辍学,继续扫除青壮年文盲,确保残疾儿童少年就学,加快实施“农村小学提升工程”和“振兴初中行动计划”,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到2005年90%以上的乡镇达到省教育现代化先进乡镇标准。
11、重视和大力发展幼儿教育,加快发展农村高中阶段教育。充分利用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后富余教育资源发展农村幼儿教育。到2005年,全市农村幼儿三年入园率达到85%以上。区县政府办好示范性幼儿园,有条件的要构建并完善0—6岁托幼一体化的学前教育体系。镇(街道)办好中心幼儿园。积极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全市农村高中阶段教育入学率继续保持在85%以上;不断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保持普职比大体相当。区县级财政对高中阶段学校的投入应逐年有所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