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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南宁市矿务局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南宁市矿务局的通知
(南府发[2004]6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各企事业单位:
鉴于广西日报社已整体接收南宁市矿务局机关及兼并南宁市茅桥机械厂,经研究,决定撤销南宁市矿务局建制。南宁市矿务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自本文下发之日起自然免除。原市矿务局承担的所属里罗、平桐、二塘、沙井四个煤矿关闭后的善后工作,按照《广西日报社接收南宁市矿务局机关协议书》的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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