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09年6月19日 实施日期:2009年6月19日)废止成都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贸易与粮食局等部门
关于进一步做好“三绿工程”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成府发[2001]231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贸易与粮食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三绿工程”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一年十二月七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三绿工程”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精神,治理食品公害,消除“餐桌污染”,实现对食品的全程质量控制,提高食品质量,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家经贸委等八部门《
关于进一步做好“三绿工程”工作的意见》(国经贸贸易[2001]733号)精神,现就我市开展以“提倡绿色消费、开辟绿色通道、培育绿色市场”为主要内容的“三绿工程”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做好“三绿工程”工作
近年来,我市的“菜篮子”工程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市场食品供应充足,品种丰富,价格基本稳定,但也存在着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特别是环境公害产生的食品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卫生质量堪忧,严重地影响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因此,实施“三绿工程”是确保食品安全的一项有效措施。要从落实江总书记“三个代表”思想的高度,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做好“三绿工程”的重要性、紧迫性,把这项工作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内容,作为全面提高食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适应加入WTO的新形势,保障我市国民经济稳定发展的重要措施来抓。
二、我市“三绿工程”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三绿工程”是以保障食品安全为目的,以建立生产和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为手段,以提倡绿色消费、开辟绿色通道、培育绿色市场为主要内容的系统工程。参照国内外的发展趋势,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按照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总体要求,以抓好菜、肉和粮油食品的质量为重点,以后再逐步扩大到其他食品,采取先试点,取得经验后再逐步推开的办法,争取3至5年内在我市逐步推广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