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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我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我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
(川府发[2001]51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级各部门:
  我省自粮改以来,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三项政策、一项改革”的粮改方针,有效地保护了农民利益,促进了粮食生产和流通的发展,推动了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发〔2001〕28号,以下简称国发〔2001〕28号文件)精神,现提出我省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
  一、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和重点
  根据国务院国发〔2001〕28号文件精神以及全国粮食工作会议提出的进一步深化粮改的总体目标和“放开销区,保护产区,省长负责,加强调控”的基本思路,结合四川实际,进一步深化我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粮食购销和价格形成的作用,完善粮食价格形成机制,保护粮食生产能力,建立完善的国家粮食宏观调控体系和粮食市场体系,逐步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粮食流通体制。当前粮改的重点是:为促进农业和粮食生产结构调整,充分发挥粮食主产区和销区的各自优势,粮食主销区要加快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放开粮食收购,粮食价格由市场供求形成。放开销区,就是保护产区,为主产区粮食销售腾出空间。粮食主产区要在继续实行“三项政策、一项改革”的前提下,赋予市、州级人民政府自主决策的权力,切实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为国家及粮食主销区提供充足的粮源;粮食主销区要按照国发〔2001〕28号文件有关规定,抓紧建立和充实地方粮食储备,以保证本地区的粮食安全。建立和完善地方各级粮食储备体系,增强宏观调控能力;省级财政按照侧重产区、兼顾一般的原则,实行粮食风险基金补贴包干办法;加快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切实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二、搞好粮食市场化改革试点,分类指导粮食生产和流通
  要加快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步伐。省政府确定甘孜、阿坝、凉山三州及攀枝花、雅安、泸州市作为主产区内的销区,进行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试点,放开粮食购销。今后在试点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市场化改革的面将逐年扩大。粮食市场化改革的试点,是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试点地区要加快推进。粮食主销区在推进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中,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粮食供应和粮食市场稳定。一是必须切实保护好基本农田,决不允许擅自将耕地改为非农用地,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二是要主动与主产区建立稳定的粮食购销关系。三是要完善地方粮食储备制度,按照国家关于“销区保持6个月销量”的要求充实地方粮食储备。要保护粮食主产区,当前主要抓好三项工作:一是主产区要继续实行“三项政策、一项改革”,坚持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以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和种粮积极性。二是在风险基金补助、粮库建设、增加中央或省储备粮规模等方面重点照顾粮食主产区。三是加强粮食主产区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增加投入,搞好农业综合开发,加强大型商品粮基地建设,建立健全农业科技创新推广体系,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稳步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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