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
关于加快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意见的通知
(苏政办发[2004]7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加快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四年七月二十四日
关于加快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
(省教育厅、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省劳动保障厅、省建设厅、省卫生厅、
省政府妇儿工委、省妇联 2004年7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单位)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13号)精神,进一步加快我省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步伐,促进儿童身心全面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清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一)幼儿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幼儿教育,对于儿童的后继学习和终身发展、高质量高水平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提高国民整体素质、实现“两个率先”,具有重要意义。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九五”以来,我省幼儿教育事业有了长足发展,苏南和大中城市基本普及了学前三年教育,其他农村地区基本普及了学前一年教育。但应当看到,我省幼儿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还不相适应。一些地方对发展幼儿教育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幼儿教育的管理体制、办学体制和运行机制有待改革和完善,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发展还不平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现“两个率先”战略目标的高度,充分认识幼儿教育在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切实措施,全面加快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步伐。
(二)从现在起到2007年,我省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目标任务是:形成以公办幼儿园为骨干和示范、以社会力量兴办幼儿园为主体、公办与民办及正规与非正规教育相结合的发展格局,逐步建立起以社区为基础、以示范性幼儿园为中心、多种幼儿教育形式相结合的幼儿教育服务网络,使学前三年儿童受教育率达85%以上,其中省辖市城区和县(市)城区以及经济条件较好的乡镇达90%以上、经济欠发达的乡镇达7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