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学习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
(甘政发[2004]39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陇南行署,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为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和依法治国的进程,2004年3月22日,国务院印发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纲要》确立了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对进一步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为了确保《纲要》在我省得到全面、正确的贯彻执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纲要》的重大意义,抓紧做好《纲要》的学习、宣传工作。
《纲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系统规划了我国依法行政的实施蓝图,明确规定了今后十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和具体目标、基本原则和要求、主要任务和措施。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纲要》的重大意义,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纲要》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抓紧制定学习、宣传和培训计划,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年内,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都要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报告会、中心组学习等多种形式,加强对《纲要》的学习,使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熟悉《纲要》的规定,把《纲要》所提出的各项任务自觉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围绕《纲要》的学习,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要把学习依法行政知识、提高法制意识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深入开展下去。各级政府法制工作机构要对行政机关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以及地县工作骨干进行培训。通过学习培训,领导干部要熟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法律知识;公务员要熟悉掌握与履行岗位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行政执法人员要熟悉掌握与行政执法有关的法律规范、相关制度和执法程序,为落实《纲要》,全面推进我省依法行政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二、明确工作目标,抓紧制定实施《纲要》的配套措施和工作规划。
认真落实《纲要》,开创我省依法行政工作新局面的近期目标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明显增强,法律知识水平不断提高;政府立法工作程序逐步完善,立法质量有明显进步;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继续得到加强,行政监督制度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行政决策、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的程序更加法定化、规范化,政府职能转变取得实效,基本实现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依法运行,促进廉洁、勤政、务实、高效和法治政府的建设。
在实施《纲要》中,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都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围绕我省依法行政近期工作目标,制定贯彻落实《纲要》的实施意见和配套措施,确定不同阶段的目标要求,分步实施,整体推进,做到五年有规划,年度有安排,建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保障制度。要对依法行政的现状和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要及时总结推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中的成功经验,不断推进依法行政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机制创新和方法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