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局:负责提供和按统一部署发布有关涉及交通基础设施损失及相应的救灾情况。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提供有关涉及土地损失及相应的救灾情况。
9、督查组。
市监察局牵头,市审计局、市计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林水局、市交通局、市国土资源局等有关部门参加。主要职责:负责对区、县(市)、市各有关部门履行灾害救助职责、工作效能等情况以及救灾资金、物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反本应急预案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违纪违法人员的行政责任。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如下:
市监察局:指导并会同灾区监察部门对灾区各有关救灾职能部门履行灾害救助职责、工作效能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反本预案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市审计局:指导并会同灾区审计部门对救灾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检查。
市计委:指导并会同灾区计划部门对灾区重点救灾工程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及工程进度等进行监督检查。
市财政局:指导并会同灾区财政部门对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市民政局:指导并会同灾区民政部门对保障群众生活的救灾物资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救助效能实施监督检查。
市林水局:指导并会同灾区林水部门对水利救灾物资资金管理使用及工作效能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市交通局:指导并会同灾区交通部门对交通基础设施救灾物资资金管理使用及工作效能等情况监督检查。
市国土资源局:指导并会同灾区国土资源部门对农田损失及复垦救灾物资资金管理使用及工作效能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准备和应急反应
(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做好灾害的防范和预警工作,根据可能发生的灾害种类,各主管部门要层层落实责任。同时,对可能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的重点地区要认真分析评估并严密监测,提出具体可行的防范和救助措施,及时预报。要广泛发动群众,开展群策群防。制定危险地段群众转移路线和安置地点的应急方案,有计划地组织基础设施恢复和抢救、转移安置等工作的模拟演练。
(二)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救灾物资储备库,备足各类救灾物资。根据灾害种类,各级水利、国土资源等部门要建立相应抢险救灾物资及其供货信息储备库,民政部门要建立保障灾民基本生活的日常生活用品及其供货信息储备库,卫生部门要掌握各地医疗、病床、可调用常用药品和医疗队人员的数量和分布情况,电信、电力等部门要储备一定量的应急通信设备、供电设备及可供调用资源情况,交通部门要掌握可以紧急调用的交通工具。救灾物资的使用,由市政府根据灾情统一调拨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