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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市国安局:防范和打击境外间谍情报机关、敌对势力在灾区的渗透和破坏活动。
  杭州军分区:组织民兵和预备役人员抢救群众生命财产和国家资财。
  武警杭州市支队:组织力量抢救群众生命财产,视情在灾区实施军事管制。
  7、接收捐赠组。
  市民政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外经贸局、市外办、市台办、市侨办、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等有关部门(单位)参加。主要职责:根据灾情需要,做好国内外社会各界提供的救灾援助资金、物资的接收和安排工作。外事、外经贸等有关部门协助做好涉外、涉台救灾捐赠款物的接收工作。有关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市民政局: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救灾捐赠款物的接收工作。主要负责国内外政府、社会团体、组织、个人救灾捐赠款物的接收。
  市红十字会:主要受理国外团体、组织和个人救灾捐赠款物的接收。
  市慈善总会:主要受理国内外意愿捐赠给慈善组织的团体、组织、个人救灾捐赠款物的接收工作。要求落实好接收物资的贮存仓库。
  市财政局:负责对救灾捐赠款物接收工作的监督。
  市外经贸局:协助做好外资企业救灾捐赠款物的接收工作。
  市外办:协助做好境外政府、团体、组织和个人救灾捐赠款物的接收工作。
  市台办:协助做好涉台团体、组织、企业和个人救灾捐赠款物的接收工作。
  市侨办:协助做好侨胞团体、组织和个人救灾捐赠款物的接收工作。
  8、新闻宣传组。
  市委宣传部牵头,市政府新闻办、杭州广电集团、杭报集团、市民政局、市林水局、市交通局、市国土资源局等有关部门参加。主要职责:负责宣传和报道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有关职能部门按规定向公众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等有关信息,并负责回答国内外有关灾情的询问。灾情的宣传报道应严格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如下:
  市委宣传部:协调各有关部门严格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统一做好灾情和灾害救助情况的报道和宣传工作。
  市政府新闻办:组织有关职能部门按有关规定,发布灾情和灾害救助信息,并回答国内外有关灾情的询问。
  杭州广电集团:按统一部署在市级广播电台和市级电视台报道有关灾情和灾害救助情况。
  杭报集团:按统一部署在《杭州日报》报道灾情和灾害救助情况。
  市民政局:负责提供和按统一部署发布有关涉及灾区群众生活及相应的救助情况。
  市林水局:负责提供和按统一部署发布有关涉及水利设施的损失及相应的救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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