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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市城建资产经营公司:负责了解、核实、评估、上报系统内市政公用设施及其它行业的受损情况。
  2、基本生活保障组。
  市民政局牵头,市财政局、经委、贸易局、粮食局和市供销社等有关部门参加。主要职责:指导灾区各级政府做好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包括急需物资的组织、供应、调拨和管理等工作。各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市民政局:核实灾区群众基本生活困难情况并上报省民政厅和市政府,提出下拨资金和物资请示、会同灾害发生地政府及民政部门制订灾区群众基本生活困难救助方案。指导灾区具体实施对受灾群众生活困难的救助。
  市财政局:根据灾区群众基本生活困难情况,会同民政部门制定下拨救灾款方案,报市政府同意后下拨。
  市经委:组织救灾物资的紧急调度和综合运输协调。
  市贸易局、市供销社:组织各项救灾物资,保障灾区群众的生活必需品的正常供应。市区视情况启动《杭州市区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预案》,保障主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
  市粮食局:根据灾区群众缺粮情况,制定救灾粮分配方案,报市政府同意后,会同民政等部门下拨救灾粮。
  3、设施恢复和生产自救组。
  市计委牵头,市林水局、建委、交通局、农业局、经委、国土资源局、教育局、电力局、城建资产经营公司,杭州电信公司、杭州军分区、武警杭州市支队等有关部门参加。主要职责:指导灾区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的重要水利、电力、交通、通信、学校校舍等设施和城市供水、供气等市政设施,以及城乡房屋抢险排险,指导灾区做好农作物种子调配、供应及损毁农田的修复工作,帮助灾区尽快恢复基础设施功能和工农业生产。各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市计委:负责指导和帮助灾区研究制定灾后恢复的总体目标和措施。
  市林水局:负责指导和帮助灾区组织力量抢修和恢复损毁的水库、堤坝、水渠等水利设施。
  市建委:负责指导和帮助灾区研究制定灾后城市维护计划和城市、村镇建设政策。
  市交通局:负责指导和帮助灾区对损毁的道路、桥梁等交通基础设施进行抢修和恢复工作。
  市农业局:负责指导和帮助灾区做好农作物种子调配、供应和技术指导工作。
  市经委:负责指导和帮助灾区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指导和帮助灾区做好农田恢复、土地复垦等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指导和帮助灾区恢复和重建损毁的中、小学校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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