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本原则。
按照“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和扶持”的救灾工作方针,各级政府实施救灾工作的基本原则是:
1、分级负责,部门协作原则。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上下联动,分级负责。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由市政府统一指挥,以各区、县(市)政府为主实施积极的救助。
2、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原则。一旦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各级政府应迅速反应,果断处置,尽最大努力减少灾害损失,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3、规范程序,提高效能原则。在积极完善相关制度,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实施救助的同时,要本着因地制宜、急事急办的原则,努力提高救灾工作效能。
四、组织领导
(一)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指挥,必要时由市长直接指挥。总指挥部设在市政府办公厅,一名副秘书长为办公室主任。
(二)市级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成立若干工作组,明确职责,明确人员,一旦本预案启动,立即开展相关工作。
1、查灾核灾组。
市民政局、市林水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农业局、交通局、园文局、电力局,杭州电信公司、广电集团和市城建资产经营公司等有关部门参加。主要职责:负责了解、收集各种重特大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派员到灾区实地查灾核灾,汇总、核实、上报灾情数据,并在灾后组织力量对灾害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及时将评估结果上报市政府和省有关部门。各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市民政局:与市林水局共同协调做好全市灾情的核实、统计、汇总、评估与上报工作。侧重了解、核实、评估、上报灾区受灾和成灾人数、紧急转移安置人数、伤亡人数,农作物受灾、成灾、绝收面积、减产情况,损坏和倒塌房屋情况等。
市林水局:与市民政局共同协调做好全市灾情的核实、统计、汇总、评估与上报工作。侧重了解、核实、评估、上报灾区水库、水渠、堰坝等水利设施损失情况。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了解、核实、评估、上报灾区土地、矿山资源等损失情况。
市农业局:了解、核实、评估、上报灾区粮食、经济作物和农业基础设施损失情况。
市交通局:了解、核实、评估、上报灾区道路、桥梁等交通基础设施损失情况。
市园文局:了解、核实、评估、上报灾区园林设施和文物损失情况。
电力、电信、广电部门:分别了解、核实、评估电力、通信和广播电视设施损坏损失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