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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二)基本原则。
  按照“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和扶持”的救灾工作方针,各级政府实施救灾工作的基本原则是:
  1、分级负责,部门协作原则。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上下联动,分级负责。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由市政府统一指挥,以各区、县(市)政府为主实施积极的救助。
  2、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原则。一旦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各级政府应迅速反应,果断处置,尽最大努力减少灾害损失,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3、规范程序,提高效能原则。在积极完善相关制度,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实施救助的同时,要本着因地制宜、急事急办的原则,努力提高救灾工作效能。
  四、组织领导
  (一)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指挥,必要时由市长直接指挥。总指挥部设在市政府办公厅,一名副秘书长为办公室主任。
  (二)市级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成立若干工作组,明确职责,明确人员,一旦本预案启动,立即开展相关工作。
  1、查灾核灾组。
  市民政局、市林水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农业局、交通局、园文局、电力局,杭州电信公司、广电集团和市城建资产经营公司等有关部门参加。主要职责:负责了解、收集各种重特大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派员到灾区实地查灾核灾,汇总、核实、上报灾情数据,并在灾后组织力量对灾害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及时将评估结果上报市政府和省有关部门。各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市民政局:与市林水局共同协调做好全市灾情的核实、统计、汇总、评估与上报工作。侧重了解、核实、评估、上报灾区受灾和成灾人数、紧急转移安置人数、伤亡人数,农作物受灾、成灾、绝收面积、减产情况,损坏和倒塌房屋情况等。
  市林水局:与市民政局共同协调做好全市灾情的核实、统计、汇总、评估与上报工作。侧重了解、核实、评估、上报灾区水库、水渠、堰坝等水利设施损失情况。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了解、核实、评估、上报灾区土地、矿山资源等损失情况。
  市农业局:了解、核实、评估、上报灾区粮食、经济作物和农业基础设施损失情况。
  市交通局:了解、核实、评估、上报灾区道路、桥梁等交通基础设施损失情况。
  市园文局:了解、核实、评估、上报灾区园林设施和文物损失情况。
  电力、电信、广电部门:分别了解、核实、评估电力、通信和广播电视设施损坏损失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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