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城管办、市城管执法局、市财政局关于城市市容序化行动及难点顽症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失效]

  四、整治内容
  整治重点:各区(管委会)所辖区域内影响城市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的“老大难”问题。重点是全面查找创建工作的薄弱环节和群众呼声强烈、社会较为关注的城市管理热点、难点及市区环境脏、乱、差问题。具体为:
  1、脏、乱、差现象综合集中点,特别是社会影响大,问题较为复杂,涉及面较广,各区政府多次协调未能解决的问题。
  2、窨井盖缺失、人行道停车、“门前三包”难落实、有碍城市景观的户外广告等热点问题。
  五、整治方法
  整治工作按照城区调查、专业初审、社会确认的原则进行,对所查的问题由各区政府(管委会)自查自纠,市级相关部门协助整改。各区政府(管委会)自查完成后,分类汇总问题,由市整治办组织专业部门进行初审,并向社会公示予以确认。
  六、工作计划
  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2004年6月下旬—7月下旬)为自查阶段。由各区政府(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范围内影响城市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的“老大难”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排查情况报市整治办。市整治办根据各区政府(管委会)自查情况进行汇总,由专业部门初审后向社会公示确认。
  (二)第二阶段(2004年7月下旬—8月下旬)为整改方案和“序化行动”计划制订阶段。各区政府(管委会)根据普查情况,制订2004—2005年的整改方案和“序化行动”计划,并在辖区内公示征求意见;对涉及多部门、管理边界不清和需要标化管理的问题,由市整治办牵头,组织各区政府(管委会)、市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召开会议予以明确;对各区上报的涉及市相关职能部门的热点、难点共性问题,由市整治办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建议并报市城市管理领导小组通过。对个性问题,由市整治办牵头协调。
  (三)第三阶段(2004年8月下旬—11月底)为督促整改落实阶段。各区政府(管委会)按照市整治办审定的整治方案和“序化行动”计划,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整改。市整治办要加大督查力度,督促各区政府(管委会)、市相关职能部门落实整改措施;同时要将全市“序化行动”计划和效果公布于众,对列入整治内容的点(线、面)整治期间不列入“洁美杯”检查考核内容。
  (四)第四阶段(2004年12月底)为考核验收阶段。由市整治办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对列入2004年“序化计划”的各区整改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验收,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检查考核结果要在新闻媒体上公示确认,并对验收通过的整改问题进行销项。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