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各方责任
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要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工作格局。市有关部门要加强条线指导和组织协调工作;区县政府是本区域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承担起组织领导本区域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任务。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实行几项制度。一是首责管理制,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形成发现问题快速反应、快速处理的机制,做到有案先受理,相互不推诿,主动去协作;二是属地管理制,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件由所在区域的政府责成有关部门依法处理;三是责任追究制,对由于失职渎职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按有关规定追究领导及当事人的责任。
(二)加强协调,形成各方合力
市政府已批准建立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制度。要发挥市食品安全联席会议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作用。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各司其职,并加强沟通与协作,切实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问题。各牵头部门要切实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综合监督资源,综合监督力量,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三)搞好宣传,加强舆论监督
要充分重视和发挥新闻媒体的社会监督和舆论引导作用,以多种形式、多个视角,广泛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和食品消费安全放心的宣传活动,提高食品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监督管理者对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引导食品的安全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对造成一定后果的假、劣产品或违规企业(市场)和人员,要在依法处理的同时,予以曝光并作追踪报道,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
(四)及时沟通,加强信息报送
为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及时对有关问题进行协调和处理,建立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的信息月报制度。专项整治工作的各个牵头部门、各区县政府要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本系统或本区域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报送市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由市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报市政府。
五、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按照全国统一部署,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7月前),开展调查研究,制订实施意见,对有关工作做出周密安排。这一阶段现已结束。
第二阶段(7月至12月),市各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按照本实施意见,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集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市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督促检查。
第三阶段(今年年底至明年春节前),进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总结,市各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要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市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由市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报市政府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