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
2003年伏季休渔管理工作的通知
(2003年5月26日 甬政办发[2003]115号)
沿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我市伏季休渔制度实施8年来,经过沿海各级政府和渔区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取得了良好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市2003年伏季休渔管理工作,根据农业部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3年伏季休渔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特作如下通知:
一、东黄海区休渔时间和范围
(一)拖(对)网、帆张网作业休渔时间为:6月16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
(二)桁杆拖虾作业休渔时间为:6月16日12时至7月16日12时。
(三)定置张网、流动张网作业休渔时间为:6月1日0时至8月31日24时。
(四)梭子蟹禁渔期:北纬27度至31度沿岸和近海,4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蟹笼、梭子蟹定(流)刺网以及其它以梭子蟹为主要捕捞对象的渔船作业实施休渔。
(五)产卵带鱼保护区:北纬28度30分至30度30分、东经125度以西至机动渔船底拖网禁渔区线以东海域,5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禁止拖网、对网渔船以及其它以捕捞产卵带鱼为主要作业的渔船进入生产。
所有休渔渔船必须在休渔时间开始前进港集中,休渔期间不得擅自离港或转移停泊地点,不得擅自从事加水、加冰、加油等活动。
二、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统一思想认识
保护渔业资源是从根本上保护广大渔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渔业伏休制度是我国现阶段渔业资源保护最行之有效的重要措施之一,必须坚决贯彻和长期坚持。按照农业部通知要求,今年伏休制度作了新的调整,首次将桁杆拖虾作业列入休渔作业类型。东海区虾类资源主要由我省渔民捕捞利用。我市是桁杆拖虾作业重点渔区之一,今年全市休渔渔船数将比往年增加。为此,沿海各级政府和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各类媒体和手段,深入渔村,向渔民群众开展宣传、教育。渔业重点县(市)、区要组派宣教工作组或干部到重点渔区特别是拖虾作业重点镇(乡)、村帮助工作,宣传保护渔业资源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宣传伏休制度实施以来取得的成果,教育渔民进一步增强资源保护意识,注重长远利益,树立全局观念。要注重做好基层渔区党员干部、带头船老大、涉渔企业负责人的思想工作,使他们成为自觉贯彻实施伏休新制度的领头人。
三、加强执法检查,确保伏休制度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