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开展城区地震活动断层调查工作的通知
(2003年5月20日 甬政办发[2003]1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防震减灾工作会议和温家宝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全国大中城市地震活动断层调查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完善我市的地震地质基础资料,提高我市综合防御地震灾害能力,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开展城区地震活动断层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与进度安排
调查范围:市属六区范围,包括宁波保税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科技园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大榭开发区等。
进度安排:调查共分二期,其中2003至2004年完成一期工作。
二、有关部门和单位分工
城区地震活动断层调查是一项复杂的公益性基础调查项目,需要各方面的支持和配合。市科技局(地震局)负责对项目调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市财政局负责调查经费的落实和监督;市规划局负责提供工作区内所需基础图件;市公安局负责提供调查工作需要特殊工程车辆的通行和实施必要的路口、线路的交通管制配合;城管部门负责提供工作需要了解的地下管道和设施资料;地矿部门负责提供各类必须的地质、勘探资料;市属各区人民政府负责各自范围内项目野外调查所经地段涉及与农村、工厂、机关关系的协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