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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关于
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威政办发[2004]65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四年七月十四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意见

(市公安局 二00四年七月十四日)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因素明显增多,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日益严峻。2003年,我市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各类安全事故总量的49.1%和90.2%。道路交通安全是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的重中之重。为了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强化交通安全基础工作,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加强交通事故预防对策研究,加快建立道路交通事故预防长效机制,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通过各级各部门的扎实工作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使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更加完善,各项预防措施和交通安全责任制全面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显著增强,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稳中有降。2004年,万车死亡率控制在8以内,力争达到7.5;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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