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关于
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威政办发[2004]65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四年七月十四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意见
(市公安局 二00四年七月十四日)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因素明显增多,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日益严峻。2003年,我市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各类安全事故总量的49.1%和90.2%。道路交通安全是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的重中之重。为了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强化交通安全基础工作,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加强交通事故预防对策研究,加快建立道路交通事故预防长效机制,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通过各级各部门的扎实工作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使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更加完善,各项预防措施和交通安全责任制全面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显著增强,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稳中有降。2004年,万车死亡率控制在8以内,力争达到7.5;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