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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广州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穗府办[2004]35号)


各区、县级市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广州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四年七月十二日

广州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贯彻《广州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切实保障我市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食品生产经营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重点
  以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酒等8类食品为重点品种,重点抓好食品源头污染治理、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四个环节,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整治目标
  通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使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市场秩序明显好转,监管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增强。具体目标为:
  (一)全市蔬菜农药残留平均超标率下降3个百分点,蔬菜基地平均合格率达到90%以上;
  (二)全市畜产品“瘦肉精”平均检出率下降1个百分点;
  (三)全市肉制品、乳制品等10类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获生产许可证达到90%以上;
  (四)大型市场、连锁超市的食品进货索票索证率达到95%;
  (五)实现米、面、油、酱、醋等5类食品安全准入上市;
  (六)学校食堂、餐饮业量化分级达到90%以上;
  (七)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80%以上,销售“注水肉”和“病害肉”的违法行为得到遏制;
  (八)全市酒类生产、经营单位的持证率达到90%以上,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散装白酒的生产经营行为比较规范,经销单位的进货索票索证率和产品标签标识合格率均达到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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