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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湖北中医学院、湖北药检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湖北中医学院、
湖北药检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的通知
(2003年6月23日 鄂政函[2003]77号)


省教育厅:
  经教育部同意,省人民政府决定将湖北中医学院、湖北药检高等专科学校合并,合并后的新校名仍为湖北中医学院。同时,撤销湖北药检高等专科学校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湖北中医学院以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和留学生教育。
  二、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12000人。学校根据发展需要扩大办学规模,须报省教育和计划部门审定。
  三、新的湖北中医学院要尽快实现实质合并和集中办学,对现有学科进行调整和重组,加强中医学、药学、检验学等特色学科及专业建设,同时积极发展新的学科。
  省教育厅要加强对湖北中医学院的领导,帮助学校切实做好教职工思想工作,使学校尽快实现实质性合并,要指导学校搞好新校区建设,引导学校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教学改革;省计委、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等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新的湖北中医学院的建设和发展;武汉市要加大对学校新校区建设的支持力度;学校要加强师资队伍和学科建设,积极开展科学研究,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提升学校的整体实力,为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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