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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整顿全省土地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

  这次整顿土地市场秩序采取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自查自纠与上级抽查相结合的办法,重点是抓好市、县的自查工作。大体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底至3月5日)。省政府召开全省进一步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加强土地管理电视电话会议进行动员。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会议要求,立即进行动员和部署,制定本地区整顿工作方案。
  (二)学习和对照检查阶段(3月6日至3月31日)。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学习近年来国家制定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着重学习新土地管理法确立的规划用地、用途管制、保护耕地、土地市场管理和违法查处等几项重要原则和制度,并逐一进行对照检查,从总体上分析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在本地的贯彻落实情况。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对房地产开发商要重点进行系统的集中培训。
  (三)清查和处理、整改阶段(4月1日至5月31日)。
  (1)清查。按照整顿的范围、内容,围绕整顿重点,对违规设立的各类园区(城、村),新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特别是近两年来批租的土地,以及按规定设立的各类园区(城、村)和房地产用地,逐件、逐宗进行清理。
  (2)对照、揭摆问题。在摸清基本情况的基础上,逐宗、逐项对照检查,揭摆问题。
  (3)处理和整改。对查出的问题进行梳理,分门别类拟定处理意见,能立即处理的立即处理,不能立即处理的要限定时间处理;对需要按法定程序处理的案件要纳入程序。管理中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该清理的要坚决清理,该纠正的要主动纠正;对各类违法行为要立案查处,对典型案件要予以曝光。
  (四)验收和总结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这次整顿的基本目标是,使严重扰乱土地市场秩序的非法占地、非法转让行为受到查处,违规设立的各类园区得到清理,土地执法中的错误做法得到纠正。各市、县要以此为标准对本地的整顿工作进行总结。各设区市要对所辖市、县的整顿情况进行抽查验收,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对市、县的整顿工作进行抽查验收。
  三、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整顿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做好整顿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各市、县要抽调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工作人员组成专门的整顿班子,确保整顿工作扎实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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