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
关于进一步整顿全省土地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
(2003年2月25日 办字[2003]10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省国土资源厅制订的《关于进一步整顿全省土地市场秩序的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整顿全省土地市场秩序的工作方案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 2003年2月25日)
按照国务院和国土资源部的统一安排,省政府决定,从2003年2月至7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土地市场秩序整顿活动。
一、整顿的范围和主要内容
整顿范围: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土地管理和土地交易、使用情况。管理方面,主要侧重2001年、2002年管理行为中发生的问题。管理相对人违法问题,凡未经处理和尚未终止的非法占地、非法入市行为,不以上述时间为限,均纳入整顿范围。
整顿要结合近两年开展的全省土地市场整顿、各类开发区房地产用地清理整顿等专项整顿进行。已经清理出来,但尚未整改的要纳入这次整顿的范围。对近两年来的整顿和清查没有涉及和没有查出来的问题必须纳入这次整顿的范围。
整顿内容:
(一)各类园区用地。主要是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设立各种名目的园区(城、村),擅自下放各类开发区、园区的土地管理权限,以及各类园区、开发区用地中存在的非法占地、越权批地、违法供地、土地闲置、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问题。
(二)各类房地产用地。主要是各类房地产用地中的非法占地、违法批地、违法供地问题。
(三)非法圈占集体土地。主要是单位和个人擅自与乡、村、组签订“征地”、占地协议而圈占土地问题。
(四)违法违规交易。主要是违反《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供地、非法入市和擅自利用划拨土地、集体土地进行经营性房地产开发问题。
(五)管理不到位。主要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执法犯法,为不法分子大开方便之门;财务管理上违反国家“收支两条线”规定以及中介机构未按规定与行政机关脱钩问题。
二、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