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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02年市场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一是大型工业消费品市场加快交易模式转变,由单一的摊位式交易向商场、专卖店、商业街相结合的形式转变。
  二是大型生产资料市场加快经营方式转变,由单一的摊位销售制向现代经销制、配送制、代理制及其他形式的产销联盟制转变,扩大网上销售份额,逐步向无形市场过渡。
  三是满足城乡不同消费梯次的需要,在城乡结合部合理发展一批旧货市场,进一步规范石家庄高柱、秦皇岛海阳等旧货市场。
  四是坚决取缔和关闭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以推销假冒伪劣商品为主、信誉低下、安全隐患严重的市场。
  (三)大力推行现代流通方式。
  一是加快发展连锁超市和便利店。鼓励河北保龙仓超市、国大便利店、邯郸美食林超市快速扩张,增加分店数量和营业规模。积极做好引入沃尔玛、麦德龙、UPS等跨国企业的有关工作。
  二是大力发展物流配送。石家庄、廊坊、邯郸等市率先规划物流园区,完善配套基础设施。鼓励发展第三方物流和连锁商业企业配送中心。
  三是稳步发展电子商务。以安平丝网大世界、清河羊绒市场为试点,加快大型批发市场的信息平台建设,实现网上销售的新突破。
  (四)加快发展要素市场。人才市场要切实加强基础建设和法规建设,加快人才市场网络化进程。劳动力市场要逐步打破城乡、部门分割,着力推进城乡就业和劳动力市场一体化,大力发展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重点解决弱势群体的就业问题。房产市场重点是大力发展中介服务市场,组建“连锁式”中介服务企业,开展网络经营。地产市场要加强有形市场建设,推行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技术市场要加强系统培训,逐步推动技术中介的准入制和技术中介制度化管理,培养职业化的高级技术经纪人才,逐步建立技术商品质量监督和法律法规保障体系。
  (五)着力培育市场主体。增强批发市场竞争力,关键在于培育适应现代流通需要的市场主体。
  一是逐步推广市场主体法人化改造,促使市场经营户尤其是经营大户由个体经营和家族式经营向合伙制、股份合作制等现代贸易公司转型。
  二是引导经营业户向品牌商品的总代理、总经销转化,吸纳部分生产厂家和经销商进驻市场,优化批发商的结构。尽快培育一批经营触角长、信息灵敏、实力较为雄厚的大型批发商,成为市场的中坚力量,促进生产经营的规模化、规范化。
  (六)积极培育中介组织。发展经纪人队伍、信息咨询机构、资产和资信评估机构、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重点抓好两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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