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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粘土实心砖限产管理大力发展新型墙材的意见

  三、加大扶持力度,促进新型墙材发展。
  各地要结合当地资源、经济发展水平和建筑结构等具体条件,确定一批性能优良、能够完全替代粘土实心砖的新型墙材主导产品,重点发展承重混凝土空心砌块、掺渣量在30%以上的利废烧结砖、页岩烧结多孔砖、加气混凝土砌块、各类轻质节能墙板等新型墙材产品和钢结构体系、CL体系等。每个设区市都要尽快重点选择支持采用先进成熟技术、有较大规模、可完全替代粘土实心砖的新型墙材主导产品生产线。各级经贸、计划、环保、国土资源等部门要鼓励支持各种所有制和省内外企事业单位参与新型墙材项目建设,对新型墙材主导产品项目优先立项审批,简化手续,凡不使用政府财政性资金的新型墙材项目,生产技术成熟,主要建设条件和环保要求基本落实,即可一次性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建设方案,要在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严格按国家规定落实好各项优惠政策,促进新型墙材快速发展。
  四、限时禁用粘土实心砖,加快新型墙材推广应用步伐。
  自2002年7月1日起,全省11个设区市城市规划区内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2003年7月1日起,县级市城市规划区内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2005年7月1日起,各县城规划区内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各市、县人民政府要抓紧制定本地限时禁用粘土实心砖的实施办法,把新型墙材应用纳入城市住宅建设总体规划,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新型墙材的推广应用力度,确保新型墙材应用量按一定比例逐年增长。省建设厅要及时制定和完善新型墙材设计和施工规范,研究解决建筑应用技术问题,尽快将新型墙材纳入设计施工规范规程。自2002年7月1日起,全省11个设区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单位,不得委托使用粘土实心砖为墙体的建筑设计,并不得擅自修改已通过审查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设计单位不得设计使用粘土实心砖为墙体的建筑;施工图审查机构对采用粘土实心砖为墙体的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得通过审查;工程监理单位要按照规定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设计擅自使用粘土实心砖的要向建设单位提出停止施工意见,并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擅自使用粘土实心砖的要责令停止使用。为调动房地产开发商采用新型墙材的积极性,省建设厅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商品住宅楼按使用面积计价的政策。各市都要切实搞好新型墙材试点、示范工程建设,以点带面,促进新型墙材的推广和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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