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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十届人民政府代主席副主席工作分工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
十届人民政府代主席副主席工作分工的通知
(2003年6月30日 桂政发[2003]28号)


各市(地)、县人民政府(行署),区直各委、办、厅、局:
  现将自治区十届人民政府代主席、副主席的工作分工情况通知如下:
  陆兵代主席
 
 领导和主持自治区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主管自治区国防动员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监察、审计工作。
  王万宾副主席
 
 负责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工作。
  协助自治区代主席分管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展计划、财政、税务、金融、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机构编制、物价、统计、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测绘工作。
  张文学副主席
 
 协助自治区代主席分管建设、交通、环保、旅游、人防、交通战备、通信、邮政、民航、储备物资、房改工作。
  周明甫副主席
 
 协助自治区代主席分管公安、国家安全、法制、司法、监狱劳教管理、边防、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民族、宗教、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管理、民政、扶贫开发、库区移民开发、老区建设、老龄、残疾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联系驻桂部队、武警、法院、检察院。
  吴恒副主席
 
 协助自治区代主席分管教育、科技、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地震、语言文字管理、档案、保密、红十字会、中国科技开发院广西分院、科学院工作。
  孙瑜副主席
 
 协助自治区代主席分管农业、水利、林业、粮食、水产畜牧、气象、供销、农垦、农业机械化管理、农业区划、农业科学院工作。
  高虎城副主席
 
 协助自治区代主席分管外经贸、外事、侨务、台湾事务、外商投资管理、外商投诉管理、打击走私综合治理、海关、口岸管理、出入境检验检疫、贸易促进会、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社科研究工作。
  杨道喜副主席
 
 协助自治区代主席分管经济贸易、信息产业、乡镇企业管理、电力、铁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药品监督管理、经济协作、设备成套、烟草专卖、黄金管理工作。
  刘新文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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