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初中教师课堂教学工作量
数学、语文、外语(汉语)每周课时12节或2个班的教学任务;物理、化学每周课时12节或4个班的教学任务;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计算机每周课时14节;音乐、美术每周课时16节。
(三)校长、党支部书记要深入教育教学第一线,每学年听课不应少于34节,有条件的可适当兼课,其他校级行政领导每周课时要求3-4节。
(四)高中选修课的教学工作量可适当放宽,其他学科的非教学工作量可根据实际情况,折合纳入总教学工作量。
第六条 中学三级教师任职资格条件
(一)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一年。
(二)学识水平、工作业绩条件
1、具有从事某门课程的教学工作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所教学科的教学教法及现代教育技术。
2、所教班级学风较好,学生成绩稳定;
3、写出具有一定水平的工作总结,经考核胜任教学工作。
第七条 中学二级教师任职资格条件
(一)学历、资历条件
1、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一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工作见习满一年受聘中学三级教师两年以上。
(二)学识水平、工作业绩条件
1、具有从事某门课程的教学工作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所教学科的教学教法及比较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
2、基本理解、掌握教学大纲和教材,正确传授教学内容,熟练正确掌握课堂常规,积极上好教学研讨课。
3、所教班级学风较好,学生成绩稳定;
4、基本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担任班主任(或见习班主任)一年以上(本科生一年,专科生二年),因所教学科原因无法担任班主任的,组织学生课外活动、兴趣小组或竞赛辅导等工作可视为担任班主任。
5、写出较为规范的教学计划和具有一定水平的工作总结,经考核胜任教学工作。
第八条 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条件
(一)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受聘中学二级教师4年以上。
(二)学识水平、工作业绩条件
1、具有从事某门课程的教学工作比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所教学科的教学教法,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评价能力,初步掌握教育科研方法。
2、对教学大纲和教材有较深刻的理解,注意德育渗透,准确处理教学中的重点、难点,学生能力培养有具体措施,教学效果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