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见习一年期满。
(二)学识水平、工作业绩条件
1、基础理论、专业知识水平
具有本门学科必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经考核胜任教学需要。
2、教学实践条件
(1)掌握教学大纲和教材教法,胜任教学工作;能够正确传授教学内容,有良好的表达能力。
(2)系统地承担一门课程的讲授任务。
(3)指导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及学生基本技能的训练;或参加实验室建设、专业实践、社会调查等工作;或取得了由劳动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的相应等级证书。
(4)基本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耐心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
(5)积极参与科研、教研活动。
3、工作量条件
(1)专任教师年平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80学时,其中课堂教学量不少于140学时。
(2)校级党政领导年平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任教师工作量的四分之一,其他干部年平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任教师工作量的三分之一。
4、业绩条件
(1)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经教学质量评估教学效果良好。
(2)写出完整的教育教学经验总结或体会。
第八条 讲师
(一)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受聘助理讲师职务四年以上。
(二)学识水平、工作业绩条件
1、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具有本门学科较系统而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2、教学实践条件
(1)正确理解、熟练掌握教学大纲和教材教法,根据学科实际和学生特点灵活组织教学,正确传授知识,解决教学中的疑难问题,有较好的组织教学能力。
(2)承担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工作,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
(3)组织并指导实验、实习、社会调查、课程设计和毕业设计,主持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4)主持实验室建设工作。
(5)结合教材内容,寓思想政治教育于学科教学之中,在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和班主任工作方面,有较丰富的经验。承担班主任工作或教学管理工作或学生管理工作两年以上。
3、教学科研条件
(1)了解本学科学术发展动态,收集学科的科研信息,在科研、教研方面能提出较新的见解和思路。
(2)参与教学改革,能够在教学中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和先进教学方法,实际效果显著,有材料说明具体的教学改革内容和实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