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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
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2003年5月20日 甘政办发[2003]56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地行政公署,省政府各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39号)精神,确保广大考生及相关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我省2003年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
  今年,全国高考提前进行,又遇非典型肺炎在我国部分地区流行,使高校招生工作面临许多新的问题和任务。鉴于我省处于防治非典型肺炎的特殊时期,因此,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极端重要性,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调,狠抓措施落实。教育、公安、卫生、交通、通讯、机要保密、环保等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团结协作,强化责任,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我省2003年高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二、采取有力措施,做好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
  做好高校招生期间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是保护广大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持社会稳定的一项政治任务,各级政府一定要加强领导、理性应对、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要认真落实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加强2003年高等学校招生期间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防治措施。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细致地做好考生和相关工作人员非典型肺炎的排查,考场、评卷点和相关场所的通风、消毒,以及增设考场和设立卫生防疫点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同时,在充分估计各种困难和问题的基础上,制订好应急预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在高考开始前,对各项准备工作做全面检查,保证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和高考工作万无一失。
  三、严格高考纪律,保证公平、公正
  各市(州、地)、县(市、区)招生委员会和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执行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各项规定,加强组织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省教育厅、省招办要规范招生录取秩序,杜绝考试和录取中违纪舞弊现象的发生。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招生工作的执法监察力度,对发生的违反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纪律的案件,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当事者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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