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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新闻出版局关于辽宁省2003年至2005年出版物发行网点设置规划的通知

  2.网点规划
  从2003年至2005年全省出版物发行零售网点达到7873处,增长29%,其中城市网点5954处,增长25%,农村网点1919处,增长46%。营业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出版物零售网点249处(包括国有书店171处,民营书店78处),增长86%;其中营业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书城35个,增长134%(各地新建2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书城间距要在2公里以上);营业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连锁经营店63个,增长80%(全省连锁经营店总数达到502个);营业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其他零售网点151个,增长80%。出版物大型物流配送中心(仓储库)和批销中心7个,增长17%。批发市场保持现有3个,原则上不再增加;二级批发网点267个,增长10%。鼓励各地发展营业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出版物零售网点。全省万人拥有出版物发行网点2个。
  三、主要措施
  1.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出版物发行网点建设与发展要着眼于大市场、大流通,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出版物市场体系,充分运用竞争机制实现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避免地区封锁、垄断经营和人为分割市场。
  2.进一步深化发行体制改革,推进集团化建设和新华书店股份制改造,完善物流配送和连锁经营体系,培育新型市场主体,努力把辽宁发行集团建设成为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现代企业集团。
  3.鼓励有实力的出版物发行单位大力发展连锁经营书店、专业书店、社区书店和便民书店。按照有关规定,鼓励出版物发行单位引进业内外、国内外资金开办书报刊发行网点,形成多元利益主体参与经营,推动发行网点发展。
  4.坚持面向“三农”、服务“三农”,鼓励和扶持农村出版物发行网点、有条件的县级新华书店建立乡(镇)门市部,充分利用邮局、供销社和农村文化站、科技推广站经营或代销出版物,形成多渠道、多层次、多种形式的农村发行网络。按照有关规定,对县(含县级市)及其以下新华书店和农村供销社销售的出版物,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办法。
  5.加强发行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落实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通过多种形式对发行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提高其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经营管理能力,为广大读者提供优质服务。
  6.依法加强出版物市场的管理。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的方针,加强对全省发行网点的宏观调控,强化市场监管,保护合法经营,打击非法出版发行活动,引导公平竞争,净化市场,促进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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