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届河北省经济贸易洽谈会筹备工作总体方案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3年3月27日 办字[2003]17号)
第二十届河北省经济贸易洽谈会定于2003年5月18日至21日在廊坊市举行,会期四天。为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省委六届三次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实施“两环开放带动战略”,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对外开放与对内开放相结合,“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突出主体、加强对接、改进方式、注重实效,使洽谈会成为扩大对外开放的平台,宣传展示河北的窗口,招商引资的载体。
二、办会方式
第二十届河北省经济贸易洽谈会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主办,廊坊市人民政府承办。
三、客商邀请
(一)邀请原则。突出广泛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下大力邀请一批有实力、有明确投资意向的境内外客商参会。
(二)邀请方式和邀请范围。
一是邀请公共客商。省开放办负责邀请省政府涉外经济顾问、世界500强等客商。省外侨办负责邀请国外友城企业、境外华人、华侨、驻华使节。省台办负责邀请台湾客商。省外经贸厅负责邀请境外贸易团组。省贸促会负责邀请国外商协会、中介机构。省计委、省经贸委负责邀请境内外的重点企业。省科技厅、省开放办负责邀请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省信息产业厅负责邀请IT产业客商。省旅游局负责邀请境外旅游业及旅游项目开发客商。省乡镇企业局、省工商联负责邀请省外著名民营企业。省各工业办公室、贸易办及农口有关部门负责邀请本行业的客商。省政府驻外办事处要积极做好驻地客商的邀请工作。
二是举办专题招商活动的省直部门和设区市要根据自身行业和项目特点邀请客商。
三是在洽谈会开幕前出访的我省各类出访团组,要积极为洽谈会邀请客商。
四是网上发邀,省开放办和廊坊市要开设“5.18”招商网站,做好网上发邀和反馈工作。
五是廊坊市重点邀请境外团组、国外公司驻京津代表机构、国家部委、知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省外重点企业,尤其是南方经济发达地区的民营企业等,争取为洽谈会提供更多的公共客商。
六是各设区市都要根据各自项目准备情况积极邀请客商。
(三)邀请反馈。发邀反馈中心设在省开放办。各设区市和省直各有关部门要按要求及时地反馈客商邀请、落实情况。发邀反馈中心要及时协调、督导、汇总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