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国务院农业科技
发展纲要(2001-2010年)实施意见的通知
(青政[2002]9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现将《关于贯彻国务院<农业科技发展纲要(2001—2010年)>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关于贯彻国务院<农业科技发展纲要(2001—2010年)>的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制订本地区、本部门的农业科技发展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农业科技工作,努力开创我省农业科技工作的新局面。
青海省人民政府
二00二年一月三十一日
关于贯彻国务院《农业科技发展纲要
(2001-2010年)》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
农业科技发展纲要(2001—2010年)》,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农业科技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和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市场为导向,以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为动力,以提高农业效益和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推进新的农业科技革命,加速农业产业化进程,加快发展高原特色农业,为实现富民强省宏伟目标作出更大贡献。
(二)总体目标: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步伐,力争到“十五”末,初步解决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提高农业效益、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等方面的主要科技问题,初步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具有我省特点的新型农业科技进步和创新体系;到2010年,基本解决农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建立适应我省农业特点的科技创新体系,逐步实现我省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主要任务:针对我省农业发展需要,攻克一批重大技术难题;改革农业技术推广体制,完善推广体系;加大实用技术引进推广力度,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培育新型农业科技骨干企业,加快农业产业化步伐,为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改善生态环境提供技术支撑。
二、集中力量引进推广六项先进农业实用技术,提高农业科技含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