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建立健全城市社会救助体系。各地要在抓好城市低保工作的同时,探索解决好低保制度本身不能解决的城市困难居民的生活困难问题。进一步完善临时救济办法,对享受低保待遇后生活仍很困难,或虽未享受低保待遇,但因家庭成员患病、子女上学或受灾等原因造成实际生活水平偏低的家庭,进行临时救济。在落实好省政府《关于对全省困难家庭学生实施免费义务教育的通知》(辽政发[2003]34号)要求的基础上,探索解决困难家庭学生非义务教育的救助办法。建立和完善城市特困居民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建立特困群众住房援助制度,完善城市困难居民冬季采暖费减免政策,解决好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和冬季采暖问题。
四、强化基础建设
1.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统计体系。及时、准确、全面的统计数据是做好社会保障工作的基础。各市要建立严格的社会保障统计工作组织系统和工作责任制,以就业和失业统计制度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定期开展劳动力就业状况、社会保障状况、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和企业人工成本抽样调查,认真做好社会保障统计报表制度的实施和资料开发利用工作。社会保障统计工作要逐步形成网络,实现资料社会共享,以准确和全面地反映全省社会保障工作运行情况和发展趋势,为政府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决策提供依据。
2.加大执法监察力度,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依法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保持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是一项十分紧迫而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级政府要以执法监察为手段,以劳动合同的签订与管理为重点,全面清理劳动关系。积极探索与灵活多样的就业方式相适应的劳动合同管理形式,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继续推进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诚信等级评价,进一步完善三方协调机制。要维护用人单位和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不办理招聘录用手续和就业登记、拖欠和克扣职工尤其是农民工工资、拒绝参加社会保险、不依法缴费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3.加快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和城市低保平台建设。各地要在建立健全机构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和城市低保职能及手段,统一工作制度和标准,规范基层管理制度、业务内容和工作流程,注意加强对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和城市低保工作人员的培训,努力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更好地发挥其在下岗失业、企业退休人员和城市低保对象管理服务、社区岗位开发、就业工作统计、扶持就业困难群体等方面的作用。
4.完善社会保障计算机网络系统建设。各市要按照“完整、准确、统一、及时、安全”的总体要求,积极有序地推进“金保工程”建设。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对现有各自独立的社会保险、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要从机构、人员、数据、业务流程等各方面进行整合,力争在两年内完成统一规范的劳动保障数据中心建设。要进一步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系统的计算机网络建设,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各部门计算机网络之间联网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