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海南省第四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方案的通知
(琼府办[2004]37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
海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我省第三届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委会)今年下半年任期届满,需依法进行换届选举。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02〕14号)精神,切实做好全省村委会选举工作,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将《海南省第四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村委会换届选举是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提高农村基层领导班子整体素质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保证农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完善村民自治机制的一件大事,也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对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农村得到落实,全面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我省农村的发展和稳定,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各级政府要从讲政治、保稳定的高度认识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确保第四届村委会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二00四年五月十三日
海南省第四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方案
一、重要意义
村委会民主选举,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工作,是完善村民自治、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的重要内容,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做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有利于选好配强村委会干部,增强村级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有利于调动广大农民当家作主的积极性、主动性,有利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营造农民增收的良好氛围。搞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对于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农村得到落实,维护我省农村社会的稳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都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