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坚持市场化、职业化的方向,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工作机制。 按照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重在市场和出资人认可的原则,探索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机构,建立社会化的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制度,逐步实行企业经营管理者持证上岗。完善经营管理者经营业绩、综合管理能力评价体系,开发考核测评技术。
坚持把组织选拔与出资人依法选派产权代表、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统一起来,探索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经营者选拔任用新机制。对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依法实行派出制或选举制。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企业内部民主选举、竞争上岗和聘任、委任等方式,择优选拔优秀企业经营管理者和中层管理人员,对经理人试行聘任制和契约化管理。加强经理人的职业化建设,探索建立首席执行官制度,并实行任期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
建立由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职工民主参与、政府监控指导的企业薪酬制度。完善年薪制和年度奖励制,将企业经营管理者的薪酬与其责任、风险和经营业绩直接挂钩。完善管理、技术、资本等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政策,积极探索股票期权、奖励股权和分红权、利润分享、技术入股、知识入股等分配方式,把短期激励与中长期激励结合起来。
(十八)坚持社会化、岗位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专业技术人才工作机制。 按照专业技术人才评价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的原则,深化专业技术职称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制度。把政府指导下的、以岗位要求为基础的社会化评审和资格考试考核相结合的评价方式,作为职称和资格评定的改革重点,增强评价的公正性、客观性和准确性。推进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完善职业资格认证体系,健全技能人才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技术工种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的就业准入制度。在关键职业(工种)、关键岗位、关键工序推行设立“首席技工”制度。
以科学评价、人尽其才为重点,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充分调动各单位专业技术、技能人才的积极性。改革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充分发挥基金支持、激励人才创新的作用。改革事业单位人事制度,逐步取消事业单位行政级别,推行全员聘用制,新进人员实行合同聘用制。规范按需设岗、竞聘上岗、以岗定酬、合同管理等环节,实现由国家用人向单位用人、由用人终身制向用人合同聘用制转变,做到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