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党委、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的意见
(内党发[2004]8号 2004年4月19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发[2003]16号,以下简称《决定》)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培养造就一大批优秀人才,加速推进我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面贯彻落实《决定》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
(一)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决定》精神。 人才问题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关键问题。党中央、国务院从应对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战略高度,提出实施人才强国战略,作出了
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全面贯彻落实《决定》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是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保持我区经济较长快速增长期的迫切需要。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学习、广泛宣传《决定》精神,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人人都可以成才和以人为本的观念,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决定》精神上来。要紧密结合实际,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人才工作的决策部署,把实施人才强区战略作为一项十分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二)人才工作的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人才观,把促进发展作为人才工作的根本出发点,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资源开发规律,积极创新人才工作体制和机制,紧紧抓住人才培养、吸引、使用三个环节,大力加强以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为主体的人才队伍建设,突出高层次、高技能、实用型人才开发,推进人才工作全面协调发展,努力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人才队伍,为我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广泛的智力支持。
(三)人才工作的主要目标。 坚持人才队伍建设目标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相适应,人才结构与经济结构相协调,努力造就数以万计的高层次人才、数以百万计的中级以上专门人才、数以千万计的高素质劳动者,使人才的年龄、学历、专业结构和在城乡、区域、产业、部门及不同所有制间的分布趋于合理,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人才工作体制和机制。以大力加强人才能力建设为核心,制定切实可行政策,构建各类人才公平发展的平台,努力把各类优秀人才凝聚到我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中来,开创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人才工作新局面。
二、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