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2004年为全省残疾人做好八件实事的通知
(陕政发[2004]20号 2004年5月12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残疾人是一个特殊的困难群体,满腔热情地关心残疾人,切实尊重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给他们以平等的地位和均等的机会,让他们共享社会物质文化发展的成果,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我省有178万残疾人,占全省人口的5%,通过“九五”和“十五”的不懈努力,我省残疾人事业取得了很大成绩。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讲话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改善残疾人生产生活条件,促进我省残疾人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省政府决定,2004年为全省残疾人做好八件实事:
一、对10万名贫困残疾人进行实用技术培训
根据《陕西省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计划》确定的目标,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将残疾人扶贫纳入各级政府扶贫规划,统一组织,同步实施;继续开展康复扶贫,发挥基地辐射和实体带动作用,中国残联将安排康复扶贫贷款4000万元,用于基地和实体建设;省上继续安排100万元,专项用于扶持农村残疾人;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开展多种形式的万帮万扶残助残活动,对10万名贫困残疾人进行实用技术培训,帮助他们解决温饱问题,早日摆脱贫困。
二、完成1万名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
我省现有白内障患者12万人,今年,中国残联下拨我省白内障复明专项经费42万元,省上将配套200万元,并组派两批医疗队到边远贫困地区,利用各地的医疗机构开展复明手术,计划年内完成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1万例。
三、改善200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住房条件
为改善农村贫困残疾人住房状况,今年中央财政为我省安排221万元专项经费,省财政将按1∶1比例配套专项资金,计划完成2000户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各级政府也要配套一定经费,并制定相关的优惠政策,对残疾人危房改造减免相关规费。
四、扶助1325名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配合国家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长江新里程计划《中西部盲童入学项目》和“扶残助学”工程等,统一组织实施,扶助我省1325名贫困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共安排专项经费103万元,其中中国残联划拨专项经费96.5万元,省财政安排专项经费6.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