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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通知
(渝办发[2004]224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97号)和全国农业标准化工作会议精神,促进我市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发展,全面提高我市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水平,增强我市农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能力,确保我市农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重大意义
  农业标准化是通过制定和实施标准,把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和产后全过程纳入标准化生产和管理的轨道。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是提高我市农业综合竞争力,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建设现代农业的迫切需要;是全面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能力,应对加入世贸组织挑战的迫切要求;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保农民收入稳定增加,切实关心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措施。长期以来,我市农业标准化工作比较薄弱,缺乏统一的标准体系和建设规划,标准水平低,农产品在国际国内市场竞争力较弱,严重制约了我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的提高。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的高度,从促进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全局着眼,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农业标准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农业标准化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切实把农业标准化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摆到农业工作的突出位置,狠抓落实。
  二、进一步推行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方针和主要目标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思想是:紧紧围绕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农业产业化发展这条主线,以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为目标,建立健全统一权威的农业标准体系、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和质量评价认证体系,充分发挥农业标准化在引导农业科研、组织农产品生产、评价农产品质量、规范农产品市场、引导农产品消费、保障农产品出口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全面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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